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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7-06 15:54:00)
婚前協議? 離婚注意事項多
0 該不該簽婚前協議?要不要修法規範?最近在法界引發討論。一位在國內有相當知名度的女律師日前傳出離婚,她感慨雖學習法律,但礙於傳統文化,沒有簽婚前協議,以致離婚後衍生爭執;婦女團體認為類似紛爭非常多,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在民法親屬篇納入夫妻應簽婚前協議的規範。
現代婦女基金會為推動認識婚姻本質,推出婚前協議書例稿版本,供民眾諮詢取閱。
 
「法律無法保障公主和王子的婚姻幸福美滿」,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律師賴芳玉認為,現行法律雖然沒有強制夫妻簽署婚前協議(或婚姻契約),但婚姻生活處處是柴米油鹽醬醋茶,為避免日後紛爭,保障雙方權益,男女步入禮堂前,最好溝通後簽下婚前協議,「大家弄清楚」。
 
法務部表示,所謂的婚前協議,內容散見在民法親屬篇,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要簽定,目前尚未有修法的計畫。
 
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前會長張菊芳說,婚姻中瑣事太多了,以家庭生活費為例,法律規定「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條文很籠統,法院一般是認為各自負擔一半,但若是夫妻簽有婚前協議,約定負擔的比例,就可免除爭執。
 
再以自由處分金為例,若夫妻一方沒有工作,在家操持家務,雙方也可透過簽署婚前協議,約定由工作的一方每月提供一定金額供在家操持家務的一方自由處分,金額可依經濟情況變更而按比例增減。
 
張菊芳表示,如果協議的內容違反公序良俗或牴觸婚姻的本質將會無效,例如規範性愛條款、劈腿條款、或預立離婚的條件(什麼情況可離婚),這樣的協議內容就是無效。
0 陳美鳳與老公David(徐福慶)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日前台灣法院判決離婚獲准,離婚律師費由被告David負責,無贍養費問題,陳美鳳重獲單身自由,目前陳美鳳仍在紐約為離婚管轄權問題出庭打官司,同時為在當地3300萬豪宅遭侵占而奮戰,拿到台灣判決獲准離婚結果,透過友人她表示「內心很平靜,是遲來的正義。」
陳美鳳2003年4月23日在紐約結婚,因與丈夫徐福慶感情生變,去年訴請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離婚,因徐福慶未到庭論告,台北地院認為,兩人2012年分居至今,且徐也在美國向法院聲請離婚,雙方無維持婚姻意願,判決准許陳美鳳與徐離婚,全案可上訴。
 
陳美鳳昨還特地回到美國價值約台幣3300萬豪宅,雖然「鳳歸巢」,卻只能在屋外駐足、乾望,她在臉書嘆人事已非,「駐足是因為感動,來到熟悉的房子,本來以為會是我另一個家,現在卻…。」內心仍無比惆悵。
 
 
分享陳美鳳在美國的離婚官司,至今未有進展,原本她聲請希望轉回台灣法院判決,卻因David提出他在紐約開計程車的工作證明,導致官司延宕。陳美鳳2012年在台灣提出離婚申請,經過半年後,卻意外收到美國法院通知,才知David以拿美國護照為由,主張離婚官司在紐約進行,為此陳美鳳則提出2人結婚後即在台居住,且本身並無美綠卡,主張將官司移回台灣,但目前仍為「管轄權」問題打官司。陳美鳳提出盼對方搬出她紐約名下的房子,但David卻4度提出訴訟文件,先是表明房子是他的,到改口指贈與,再改口稱陳口頭送他,又說陳租給他,至今David一家人仍未搬出該處。
陳美鳳跨海打官司,幾次下來都無果而返,卻已花掉百萬元台幣,如今再飛紐約處理訴訟,還特地到昔日愛巢舊地重遊,大嘆「事過境遷」,卻不忘好言好語稱,「黑貓還是很感謝曾經在這的日子」,以正面態度迎接法庭攻防戰。而好友方馨也鼓勵她:「對於所有的曾經~感謝!姐仔,妳好棒。」
0 34歲的林姓男子離婚後,與住台中前妻仍有聯絡,得知前妻和25歲的陳男交往後,3人成為朋友,林男日前還邀約陳男一同前往台中探視前妻,由於陳男無故爽約,林男昨晚帶著現任女友前往桃園市中壢區大勇二街興師問罪,還要陳男對前妻好一點。
 
沒想到,惹得陳男火大至房間內拿出剪刀,刺向林男的腹部一刀後,林男血流如注地跑到屋外報警,轄區普仁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將林男送醫,所幸傷勢不嚴重,簡單縫合後並無生命危險,再至大勇二街逮捕陳男到案。
警訊時,陳男供稱自己感情的事,關姓林的什麼屁事,都已經離婚了還糾纏不清,搞得自己很深情,不然就不要離婚,還敢帶著現任女友上門來嗆聲,是怎樣?他就是受不了林男的三心二意,才會在盛怒下拿剪刀刺向對方。警方偵訊後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0 日前有民眾向警方報案指稱,一位女子在蘭潭根公園附近意圖跳潭尋短;執行上午巡邏勤務的長竹派出所巡佐鄭介本、員警楊嘉哲、實習生楊佳倩接獲獲勤務中心通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詢問附近的遊客,遊客表示該女子在遠方潭邊雜草叢生處,員警立刻與消防隊員步行前往,並於抵達現場後看見女子已慢慢的步入水中,警方和消防人員隨即迅速的將該女子拉回,順利的阻止了一場人倫悲劇。
當救起婦人後,警方即耐心安撫以及詢問女子輕生的始末,該婦人向警方表示,她姓呂,近日因與先生協議離婚,但因兩名小孩子的監護權問題和丈夫時有爭吵,而今日因情緒不穩、才一時想不開而前來蘭潭尋短;警方也隨即聯絡呂婦的丈夫以及呂婦的父母親前來將婦人帶回照顧;家屬事後表示帶給警方麻煩之歉意,並肯定警方及時搶救自殺,防止憾事發生之義舉,對此深深表達致謝之意。
長竹派出所所長戴佑任表示,民眾應尊重生命、愛惜生命,若遇到困境時應尋求社福及醫療機構幫助,共同找尋解決之道,因為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只是將悲痛延續給親人,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切勿因一時衝動而做出令家人悲痛、遺憾又後悔的傻事
 
0 新竹縣一名邱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前妻與另名運將交往,竟到對方居所埋伏,先噴漆,再開車4度衝撞對方,又持棒毆打其頭部洩恨,造成被害人左腳骨折,所幸沒有大礙,邱男今天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
竹北警分局調查,40歲的邱姓男子(有賭博前科)平日以開計程車為生,昨天下午4點多,他疑似因不滿前妻與劉姓白牌車司機交往,駕駛小黃到湖口鄉新興路838巷附近,涉嫌對劉男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噴漆,接著坐在自己的車內埋伏,等劉男走出居所外道路時,開車衝撞劉男。
警方表示,劉姓男子被突如其來的攻擊嚇到,快步逃跑,但邱男竟陸續4次衝撞他,直到劉男受傷倒地不起,邱男還不死心,下車持鋁棒繼續毆打被害人;湖鏡派出所員警獲報趕抵,當場將邱男逮捕到案,但他逞兇過程全被監視器錄影下來。劉男當下被救護車送醫急救,左腳骨折、頭部挫傷,今早在長庚醫院手術,所幸暫無生命危險。
0 香港歌手古巨基帶同新國語專輯《我們》到電台宣傳,他透露在倫敦拍攝封套,問到是否寓工作於娛樂?基仔說:「的確拍之前跟太太在法國巴黎留了幾日,放點少假,不是度蜜月。」問到有否順手造人?害羞的基仔說:「多謝關心,晚一點跟你講。」一擊即中?他說:「不是,未中。」努力播種?他說:「播一下啦,不懂回答呀。」
基仔笑言應該弄首生小孩歌,即被取笑是否預先賀一賀「喜」訊?基仔說:「不是,現在工作忙,大家都有記住這件事,中了一定跟大家講。」問到太太Lorraine有否陪他工作?基仔說:「好大件事她想來就跟,如果不是,不想她頻撲,不如多點休息。」有否補身?他說:「我們一直有調理身體。」有否吃鞭進補?他說:「甚麼來的?」張敬軒說他有吃?他說:「他那麼急?」
對於好友劉翔婚變,基仔有口難言說:「有短訊他,詳細不評論和不講。」一早知道?他說:「不講行不行?始終朋友私事加上這件事不是開心事。」
0 呂男98年間向岳母借款120萬元,岳母在102年過世前後均未還,兩夫妻在103年6月協議離婚,呂男還是賴帳不還,前妻繼承後提告勝訴,法官判呂男要清償120萬元,且從103年9月開始算年利率5%利息。
判決書指出,高雄市籍呂男與曾女在97年12月結婚,98年7月即向岳母借款120萬元,還款時間由兩造協議之,但102年12月岳母過世,呂男未還款,呂男與曾女又在103年6月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曾女並繼承該債權。
曾女提告請求清償債務,呂男坦承有該債務,但辯稱該債務早就免除,岳母已免除他的債務,岳母與女婿之間沒有留下書面憑證,法官認為呂男無法提出有力證據,來證明岳母有免除他的債務,還是要負清償責任。
法官判決呂男要清償這筆120萬債務,且要從103年9月起(起訴日)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支付。
0 韓某稱自己與楊某原本系夫妻,為申請廉租房,其與妻子楊某簽協議假離婚。不料離婚後,協議中約定歸妻子的一套房屋被拆遷,楊某因此獲得巨額拆遷補償。韓某要求分割拆遷款,卻被妻子以已離婚為由拒絕。韓某遂將楊某訴至法院,要求給付50萬元拆遷款。近日,一中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韓某的訴訟請求。
  韓某訴稱,2012年3月10日他刑滿釋放回家后,楊某表示要與丈夫協議離婚,讓丈夫凈身去城裡申請一套廉租房給女兒韓小某居住。楊某表示這是假離婚,還會跟丈夫一起居住,保持夫妻關係,家中財產歸二人共同所有。
  韓某稱,辦完離婚手續后,楊某聲稱所有財產與韓某沒有任何關係。韓某認為,楊某採取欺詐手段,離婚協議顯失公平,故起訴要求楊某給付拆遷補償款5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7月2日,楊某與韓某協議離婚。離婚協議載明:雙方因感情不和自願離婚;位於門頭溝秋坡村的一處房產歸女方所有。
  2012年7月4日,秋坡村的房屋被徵收,楊某與永定鎮人民政府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獲拆遷補償款37萬余元及定向安置房一套。
  一審法院判決認為,依據離婚協議,秋坡村的房產歸楊某所有,楊某有權簽訂徵收補償安置協議,並獲得相應的拆遷利益。故判決駁回韓某的訴訟請求。
  韓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